朋友们,你们见过这样的新闻吗:2011年3月12日,在青岛,一只名为“轰动”的藏獒拍出了1000万元的价格,买家是山西省晋城市的一名商人,扔了数千美元,只是为了“玩”。生活中的朋友可能听说过,有些人在事故中意外死亡,只能得到数十万元的赔偿。他们都说生命是宝贵的,生命是无价的,数十万元的赔偿价格与这只宠物狗的赔偿价格大不相同,这是一种苦涩的讽刺。生命比宠物狗更有价值吗?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社会现象?